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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体育学院会议(培训)费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2-03-18 作者: 浏览次数:[]

郑州大学体育学院会议(培训)费管理办法

 

郑体院财[2018]12号

(自2018年7月26日起印发实施)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院会议(培训)费管理,严格控制会议费支出,节约培训费支出,参照《河南省省级会议费管理办法》(豫政办〔2016〕169号)、《河南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豫财行〔2017〕46号)及《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豫办〔2017〕7号)等文件精神和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院实际,修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会议(培训)是指由学院举办(承办)的各类会议及非营利性培训,包括全院性大型专项工作性会议、承办上级安排的会议或培训、学术研讨会(交流)、专业协会年会、评审会和各种在职培训、任职培训、业务培训、干部培训等。学院及各部门召开的日常工作性会议及培训不属于本办法范围。

第三条  会议(培训)组织者应当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范简朴、务实高效的原则,严格控制会议(培训)数量,规范会议(培训)费管理。

第四条  学院会议(培训)费执行预算管理,纳入学院预算,单独列支,明确会议(培训)项目、会议(培训)内容、代表(学员)人数、开支明细和资金列支渠道。

第五条  学院举办的会议一般需在校内召开,原则上不到校外召开。

第六条  学院开展的培训,首先选择在校内进行,确需到校外培训的,应当在开支范围和标准内,优先选择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干部网络学院以及组织人事部门认可的干部培训基地(机构)、高校培训分部等其他培训机构来承办。

第二章  开支范围和标准

第七条  会议(培训)费开支范围主要包括师资费(专家劳务)、住宿费、伙食费、场地租赁费、交通费、文件印刷费、纸笔等办公用品、医药费。

(一)师资费(专家劳务费)是指聘请师资授课和项目评审发生的费用,包括授课老师讲课费、评审专家的劳务费、住宿费、伙食费、城市间交通费等。

(二)住宿费是指参会(培)人员及工作人员会议(培训)期间发生的租住房间的费用。

(三)伙食费是指参会(培)人员及工作人员会议(培训)期间发生的用餐费用。

(四)场地费是指用于会议(培训)的会议室和教室租金。

(五)资料费是指会议(培训)期间必要的资料及办公用品。

(六)交通费是指议(培训)所需的人员接送及统一组织的与会议(培训)有关的考察、调研等发生的交通支出。

(七)其他费用是指议(培训)设备租赁费、文体活动费、医药费等与会议(培训有关的其他支出。

参加会议(培训)人员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等,按照差旅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回本单位报销。

第八条  除师资费(专家劳务费)外,会议(培训)费开支标准实行综合定额控制。综合定额为控制上限,各项费用之间可以调剂使用,各单位应在综合定额标准以内据实报销。综合定额标准如下:

单位:元/人天

项目

住宿费

伙食费

场地、资料、交通费

其他费用

合计

会议费

280

100

20

400

培训费

一类

330

140

90

40

600

二类

330

120

70

30

550

三类

240

110

70

30

450

一类培训是指培训人员主要为厅局级、正高级职称以上人员的培训项目。

二类培训是指培训人员主要为处级、副高级职称人员的培训项目。

三类培训是指培训人员主要为科级、中级职称及以下人员的培训项目。

30天以内培训按照综合定额标准控制,超过30天的培训,超过天数按照综合定额标准的70%控制。上述天数含报到撤离时间,报到撤离时间分别不得超过1天。

第九条  学院内组织召开的各类会议(不含培训),会期均不得超过2天;对外承办的会议(不按培训),会期均不得超过2天,会议报到和离开时间合计不得超过1天。项目评审、论证等小型会议确需延长会期的,在预算申报特别说明。承办会议或培训的工作人员,控制在代表或参培人员的10%以内。

第十条  师资费(专家劳务费)在综合定额标准外单独核算

(一)讲课费按以下标准执行(税后):

1.院士、全国知名专家每学时不超过1500元;

2.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1000元;

3.副高级技术职称及以下专业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500元;

讲课费按实际发生的学时计算,每半天最多按4学时计算。

其他人员讲课费、专家劳务费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同时为多班次一并授课的,不重复计算讲课费。

(二)授课老师的城市间交通费按照学院的差旅费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住宿费、伙食费按照本办法标准执行,原则上由(会议)培训举办单位承担。  

(三)劳务费、讲课费领取时,要注明专家的姓名、职称、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银行卡号、开户行、金额。原则上转入本人的银行卡。

第十一条  各单位、部门举办的会议(培训)应优先使用学院内部会议室,学院内部会议室不能满足需要的可以到政府定点酒店召开,不能在定点酒店召开的,在不超出会议(培训)综合定额标准的前提下经分管院领导审批。无外地代表的会议,应在学院内部会议室召开,不安排住宿。

第三章  预算和报销

第十二条  学院会议(培训)费执行预算申报制度。学院预算安排的会议(培训),由各单位、部门在编制年度预算时提交立项申请,经学院批准后列入年度预算。因突发性、临时性工作召开会议所产生的费用,按规定程序报批。校内各类科技项目、教研项目组举办(含主办、承办)的会议,经举办者提出申请,由相应管理部门审批。

第十三条  举办会议(培训)的单位、部门如需收取会务(培训)费,应在综合定额范围内,根据按照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测定收费标准,须按学院规定到财务处办理收费手续。收取的会务(培训)费应及时交财务处入账,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不得坐支。使用税务票据涉及的相关税费支出由承办单位负担。

第十四条  会议(培训)结束后举办单位、部门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财务处严格按规定审核会议(培训)费开支,对未列入年度会议计划和未经审批的会议(培训),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经费不予报销。

第十五条  会议(培训)列支顺序为收取的会务(培训)费、上级部门安排的专项经费、校内预算安排(科研与专项项目安排)的会议(培训)经费。

第十六条  会议(培训)报销应提供下列材料:

《郑州大学体育学院会议(培训)审批表》、会议(培训)通知(需加盖公章)、代表(学员)签到表、决算、费用原始单据、电子结算单、会议期间用车协议、会议室租赁协议等支撑材料。

 (一)会议(培训)期间发生的相关费用,原则上需一次性集中办理结算报销手续。

(二)相关费用的支付,应当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以银行转账或公务卡结算方式结算,禁止以现金方式结算。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  承办单位要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节约资源,提高效益。

(一)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不得安排高档套房,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

(二)用餐尽量安排自助餐,严格控制餐品种类、数量和份量,严禁提供高档菜肴、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不得上烟酒; 严禁在会议(培训)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

(三)工作会议的会场一律不摆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不提供水果。

(四)不得借会议(培训)名义安排公款旅游、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不得发放纪念品。

第十八条  严禁使用会议(培训)费购置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等固定资产以及开支与会议(培训)无关的其他费用;严禁套取会议(培训)费设立小金库

第十九条  财务处会同党政办公室、纪检监察审计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对会议(培训)费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依规追究举办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一)未经审批召开会议或培训的;

(二)以虚报、冒领手段骗取会议(培训)费的;

(三)虚报会议(培训)人数、天数等报销会议(培训)费的;

(四)违规扩大开支范围、擅自提高开支标准的;

(五)违规报销与会议(培训)费无关费用的;

(六)其他违反本办法行为的。

第五章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原《郑州大学体育学院培训费管理办法(试行)》(郑体院[2014]64号)废止。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财务处负责解释。


附表1

郑州大学体育学院会议(培训)审批表

 

申请单位(公章)                                               

会议(培训)名称

 

主要内容

 

 

会议(培训)地点

 

起止时间

 

参会(培训)人数

 

是否有国(境)外人员参会

 

会议(培训)

经费来源

收取会务(培训)费

上级部门专项拨款

校内预算安排(学院资助)

其他

            元

经费支出预算

支出项目

金额(元)

讲课费、专家劳务费

 

伙食费

 

住宿费

 

场地、资料、交通费

 

其他费用

 

合计

 

承办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分管院领导意见

 

 

                                        年  月  日

备注:

 

 


附表2

郑州大学体育学院会议(培训)决算表

 

申请单位(公章)                                               

会议(培训)名称

 

主要内容

 

 

会议(培训)地点

 

起止时间

 

实际参会(培训)人数

 

工作人员人数

 

国(境)外人员参会

 

会议(培训)

经费来源

收取会务(培训)费

上级部门专项拨款

校内预算安排

其他

 元

经费支出

支出项目

金额(元)

讲课费、专家劳务费

 

伙食费

 

住宿费

 

场地、资料、交通费

 

其他费用

 

合计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承办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分管院领导审批:

 

                       年  月  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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