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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体育学院校级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日期:2022-03-18 作者: 浏览次数:[]

郑州大学体育学院校级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

 

郑体院财[2018]9号

(自2018年7月26日起印发实施)

 

一、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省级财政细化预算的改革要求,加强学校发展项目(以下统称项目)立项的前瞻性和决策的科学性,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做好省级专项经费和下年度生均定额内事业发展专项申报基础性工作,使项目建设更加符合学校发展规划和定位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项目资金来源主要包括省级财政预算或预算追拨的学校可统筹使用的资金,经学校统一申报专项或经学校统筹安排,列入学校事业发展专项省级预算。项目必须纳入项目库方可列入预算。

第三条 项目库日常工作在学校领导下进行,实行按类别归口管理,先论证后入库,按照“学校定位,校内竞争,绩效优先” 和“扶需,扶特,扶强”的原则确定立项出库顺序,未经论证评审的项目不进入项目库,未进入项目库的项目不予立项建设。

二、组织实施

第四条 项目的申报按照分类归口管理方法组织实施,由归口部门统一受理,统一组织对各部门、单位所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论证和绩效评价,拟纳入项目库的项目应具备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归口部门在论证评审后提出明确的评审论证结论,将拟纳入项目库的项目资料报财务处,经学校审定排序后纳入项目库管理,列入或追加预算前履行相关程序。项目库日常工作由财务处承担。

无论哪个类别的项目,凡其中设备仪器采购预算100万元以上的,须经归口部门组织评审论证提出意见后后,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总务处)就设备仪器采购组织学校层面的评审论证。

第五条   项目类别和具体项目申报、论证和初评归口管理部门如下:

1.党政办归口管理:(1对外交流与合作项目(含国际交流、合作办学等);(2)“三公”经费和会议费项目(含公车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公务出国境费、学院主办和承办的会议费等);3信息化建设项目(校园信息化、信息化平台建设、各部门软件购置和升级项目、校园网络化建设等)

2.组织部归口管理:党建项目(含干部培训、党建工作经费等)。

3.宣传统战部归口管理:思想政治建设项目(含思想政治宣传、精神文明建设、统战工作等)。

4.人事处归口管理:师资队伍建设类项目(含人才引进项目、师资培训项目等)

5.教务处归口管理:(1教学类项目(含教学实训平台建设项目、专业能力实践基地建设项目、专业及课程建设项目、教研项目、教学竞赛项目等);(2学科建设类项目(含学科建设项目、学位点建设项目等)

6. 总务处归口管理:(1基本建设类项目(含新建基础设施项目、单项建筑改扩建投资额超过50万元项目);(2维修改造类项目(含公共设施设备维修维护、改造);校园绿化保洁项目(含绿化美化、保洁服务外包);(3)后勤管理类项目(含水、电、气、暖、电话及节能环保、职工食堂、公共办公家具购置等)。

7. 科研处归口管理:科研类项目(含科研平台建设项目、科研创新团队建设项目、科研项目、实验室建设等)

8.学生处归口管理:学生工作项目(含心理教育、勤工助学、学生资助管理、宿舍管理、军训及其他学生工作等,不含财政拨付的奖助学金)。

9.竞训处归口管理:体育竞赛训练类项目(含运动队训练竞赛费、省太极拳队经费、学校运动会经费等)。

10.保卫处归口管理:安全及消防类项目(含校园监控、消防、安防系统建设和保安外包服务等)。

11.招就办归口管理:招生就业创业项目(含大学生招生、就业、创新创业等)。

12.图书馆归口管理:图书资料建设项目(含文献资料建设、购置图书、图书期刊信息数据库,各部门2万元以上的大额图书资料采购等)。

13.团委归口管理:学生团建项目(含大学生实践、志愿者管理、大型文体活动、团建项目等)。

14. 财务处归口管理:其他项目(含冬季办项目、审计项目、工会项目、财务管理项目及上述归口管理之外的所有其他项目等)。

第六条 项目申报程序:

1.财务处按照上级部门安排发布申报通知。

2.各部门、单位根据工作规划编制项目申报材料,经主管院领导批准后,按照所申报项目的类别报归口管理部门。

3.归口管理部门组织评审论证,确定拟列入项目库的项目报财务处。

4.学校召开会议确定纳入项目库的项目和排序。

5.财务处根据财力情况按照项目库项目排序提出列入预算或追加预算建议,经学校会议研究同意后执行。

第七条 项目入库和审定排序以学校发展规划定位为基础,以“扶需,扶特,扶强”为原则,通过“学校定位,校内竞争,绩效评估”的方式进行管理。

(一)学校定位。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定位和建设目标,申报的项目要要与学校发展规划定位相符合。

(二)校内竞争。项目库各归口部门要逐步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项目校内遴选制度和绩效评价等管理制度,在项目的遴选中发挥评专家的作用,科学论证、科学决策,坚持绩效优先,坚持“扶需,扶特,扶强”,坚决杜绝铺张浪费和低层次重复建设。

(三)绩效评估。学校对已启动的项目实施过程管理,根据项目的节点目标进行绩效评估。对达到建设目标需要上层次的项目学校优先给予滚动支持;对未能达到目标的项目将缓拨建设经费直至停止建设;对管理不力、绩效差的项目,将暂缓建设,直至核减停拨经费。

第八条 项目库采取“统一申报,合理排序,滚动管理” 模式进行管理。

(一)统一申报。项目库实行统一申报,各归口部门根据学校安排,组织评审专家按照本办法要求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论证,通过专家评审的项目作为备选项目,经学校审定后纳入项目库。

(二)合理排序。学校根据入库项目的级别和必要性统筹安排并排序,实时列入预算或追加预算。

(三)滚动管理。已执行项目的延续项目和未执行项目实行滚动管理,2年内未予立项建设的项目需重新申报。

第九条 项目建设实行项目负责人责任制。各类各级项目负责人应依据相关项目的申报材料,负责对项目实行全过程管理,承担主体责任。

第十条  申请列入省级预算的发展专项须符合上级财政部门的要求。列入省级预算的发展专项一般不做调整,确须调整的按照上级规定程序进行调整,由项目申报部门写出专项申请,由归口部门组织评审论证后,经学校研究,报省教育厅和财政厅批复后方可实施。

三、附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财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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