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制2015年校内预算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
根据学院财务工作计划,为确保我院2015年校内预算编报工作的顺利开展,保障学院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强化学院预算的分配、调控和监督职能,保证学院教育事业的稳定发展,现将我校2015年部门预算编报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2015年校内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2015年校内预算以学院第二次党代会提出的发展目标为指导,围绕学院“三年攻坚计划”和2015年学院工作重心,保证重点,统筹兼顾,全面高效做好预算编制工作。2015年校内预算在保障人员经费和正常运行的前提下,聚集财力重点解决制约学院发展的若干问题,同时坚决贯彻中央厉行节约的方针,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等支出,强化预算执行监督,硬化预算约束,试点预算绩效管理,确保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预算编制原则
(一)收支平衡原则。2015年预算编制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统筹兼顾、略有结余”的总原则,保障人员经费和日常运转经费,压缩一般开支,支持重点项目建设。
(二)厉行节约原则。认真落实厉行节约规定,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确保一般性支出总量不增加,“三公”经费预算不超过上年水平。加强资产管理,合理设置资源配置标准。
(三)细化管理原则。细化预算内容、强化刚性约束。对各部门所核定的经费指标按“定额包干、超支不补、节余不结转”的原则管理。
三、2015年校内预算编制内容
(一)收入预算
各部门要准确把握政策,合理编制收入预算。非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历年实际收入情况和预算年度收入增减变动因素,分类分项测算编制,确保不漏报、不瞒报、不虚报。收入预算编制部门:
1.财务处:财政拨款和教育事业收入(包括学费、住宿费和考务费)。
2.总务处:房屋租赁收入,场馆租赁收入,食堂租赁收入,租户水电费收入,补办磁卡工本费,标书销售收入及其他收入。
3.教务处:考务费,补办磁卡、证书工本费,毕业生信息采集费及其他收入。
4.图书馆:补办磁卡、证书工本费及其他收入。
5.保卫处:停车费及其他收入。
6.其他部门:代办赛事、代办培训、代办会议及其他委托承办业务收入(或捐赠收入)。
(二)支出预算
1.人员经费。人员经费支出包括在编人员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社会保险、公积金、课时费、训练津贴、岗位津贴、各种福利和补助,离退休人员费用,经人事部门批准的长期聘用人员的工资及社会保险缴费。由人事部门会同财务部门根据上年支出水平、工资政策、人员变化情况编制。
2.部门包干经费。由财务处根据学院政策直接下达定额数,各部门按照定额数编制支出明细。
3.项目经费。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学院发展规划和工作实际,经过充分论证后据实申报,要充分考虑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列出详细的开支计划、效益目标及执行进度计划等。
四、预算编制的基本要求
(一)加强项目库建设。根据财政改革要求和预算管理发展趋势,我院从2015年起开始筹建学院项目库和备选项目库,不断加强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
1.项目建设的指导依据
(1)学院“十二五”和中长期发展规划;
(2)学院“三年攻坚计划”;
(3)学院“二次”党代会、“三次”工代会确定的发展重点。
2.项目建设的遴选原则
(1)优先考虑共享度高、受益面广、使用效益好的项目;
(2)优先考虑学院“申本”工作亟需的项目;
(3)优先考虑维持学院正常运转的项目;
(4)优先考虑项目论证材料质量和项目竞争力强的项目;
(5)优先考虑项目已具备建设的条件、保障措施完备和项目建设工作执行力强的项目。
3.项目申报注意事项
(1)各部门对申报的项目要进行充分论证,项目建设目标必须明确,建设内容要详细,支出项目合理且有支出明细,项目绩效测评指标设置科学、具有操作性。
(2)一个部门申报多个项目的,需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排序,并填写项目汇总表。经学院批准的项目列入2015年校内预算,其余项目列入学院项目备选库,根据学院财力和实际情况,按先后顺序予以资金保证或转入下一年度预算。
(3)各部门要全面、认真梳理2014年的项目执行情况,凡是经学院研究批准的未完工项目,即尚未支付或未支付完毕的项目(包括项目质保金),项目申报部门要加强与执行部门的沟通,认真填写未完工项目预算表,连同批准文件(会议纪要、领导批示等)一并报财务处。如果因部门漏报而未列入2015年校内预算,财务部门不予报账,相关责任由项目申报部门负责。
(二)保证校内预算的严肃性。各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参照2014年度的预算执行情况,考虑2015年学院发展需要,认真编制预算。各预算项目要具体明确、预算经费应科学合理、测算依据要真实详细。对于常规性项目预算经费超过2014年经费10%以上的,要附专项报告,说明增加预算的依据。严禁漏报、瞒报、虚报部门预算,严禁不分项目轻重缓急,导致学院办学经费的浪费。
(三)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建立健全预算支出执行责任制度,各部门(单位)要上报制定预算执行进度计划,原则上2015年6月底支出进度要达到60%(必须在下半年安排的项目除外),9月底完成80%,2015年12月15日前支付完毕。2015年底各部门(单位)预算指标未执行完毕的,全部收回不予结转,并根据预算执行情况核减下一年度预算指标。
(四)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要求。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反对“四风”等文件精神,对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实行只减不增。严格控制超标准办会,杜绝以办会名义变相旅游、发放纪念品等行为。除按照国家和学院相关政策发放的津补贴和奖励外,严禁各部门滥发补助。严格实行人员经费大卡制度,所有补助、津贴、奖励等一律打入发放对象的银行卡(包括教职工和学生)。
(五)加强预算编制沟通协调。为了方便预算的编制与预算工作的协调,顺利、及时和高质量地完成预算编制工作,各部门要指定专门的预算申报员,并报财务处备案,以便联系。
五、时间安排
1. 2014 年12月30日 —2015 年1 月8 日 ,财务处到相关部门调研,解读预算申报和编制相关文件。
2.2015 年1月12日 ,各部门将经分管院领导审核后2015年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相关申报材料报财务处。
3.2015 年1月16日 ,财务处在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对本年预算支出审核、汇总、分析后,向院领导汇报后,将初审意见反馈给各部门。
4.2015 年1月21日 前,各部门将调整后的预算支出计划及相关资料报财务处。
5.2015年3月底前,院党委会和院职代会通过后,印发2015年校内预算。
六、其他
1.申报材料。预算申报材料包括收入预算表、支出预算表、专项建设项目申报表等。请各部门按照要求及时报送打印稿一份(附电子文档)加盖部门公章,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院领导签字。申报材料必须按照规定格式填写,否则财务处不予接受。
2.预算编制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可与财务处联系。
附件:
1.2015年部门收入预算表;
2.2015年部门包干经费支出预算表;
3.2015年学院“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支出预算表(由院办协商相关部门后申报,另附经体育局备案的2015年因公出国(境)计划表);
4.2015年学院能源经费支出预算表(总务处填写);
5.2015年学院本科生奖助学金支出预算表(学生处填写);
6.各部门常规专项经费支出项目表;
7.2015年专项建设项目申报书;
8.2015年专项建设项目汇总表;
9.2015年部门专项经费二次分配表;
10.2014年未完工项目情况统计表。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