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年终结账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2/10 14:18:25 来源: 本站原创 阅读次数: 560
院属各部门:为了做好学院2014年财务决算工作,如实反映我院各项事业发展状况,财务处将从2014年 12 月 25日起开始进行年终结账, 2015年 1 月 9日(星期五)起开始正常报账。现将年终结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年终结账
(一)暂付款的清理工作
从 12 月 5 日起,财务处对有关报销将按部门先冲暂付款后报销。
已经支取的暂付款务必在本年度内及时核销,若有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核销手续,请逐一作出书面说明,写明预计核销日期,并由本单位负责人或经费负责人签字确认,请主管院领导审核同意。
(二)暂存款的清理工作
1.对能确认的收入请各单位及时办理入账手续。
2.请各单位尽快到财务处对已汇至我院账户的汇款进行确认,并及时办理入账手续。
(三)所有涉及非现金或政府采购支付等业务报账截止日期为12月20日,现金业务报账截止日期为 12 月 25日。
(四)劳务费(含校内、校外劳务)交表报账业务截止到 12 月20日。
(五)2014年的发票尽量在2014年12月31日前报销。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报销的,报销截止日期为2015年3月31日。
二、对账时间安排
1、院属各部门如需与财务处对账,请提前3天与财务处预约联系对账时间。
联系人:李红超;联系电话:63632876。
2、请总务处 12 月20 日前完成本年的各项上交业务,包括应收水电费、房租、场地费等。
3、请总务处12月20日前向财务处提供截至12月20日前各部门的纯净水费、电话费和领用办公用品费用明细。
3、请登封校区在 12 月 26 日 之前办理完与财务处的经费核拨对账工作, 2014年 1 月 6 日 向财务处上报年终决算报表。
4、请社体系和运动心理研究中心12月25日前上报心理实验室图书资料库图书固定资产总金额,同时,图书清单上报图书馆、图书金额抄报总务处记入固定资产。
三、2015 年政府采购开始时间另行通知。
财务处
2014年12月9日
上一条:关于编制2015年校内预算的通知 下一条: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监察厅 河南省审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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