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为了解决经济合同文本不规范、条款不完备等问题,优化和简化经济合同审签,提高经济合同办理效率,根据使用频次和合同承办单位意见,财务处起草制作了设备或货物采购、软件采购、(修缮、装饰、绿化等项目)施工合同等9种经济合同示范文本,经院长办公会审定,同意先行试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同示范文本种类及适用范围
序号
文本名称
适用范围
1
设备或货物类采购合同
采购设备或货物类时选用
2
软件采购合同
购置软件类产品时选用
3
物业或保安服务合同
采购物业或保安服务时选用
4
房屋租赁合同
学校房屋对外出租时选用
5
图书采购合同
大批量采购图书时选用
6
(修缮、装饰、绿化等项目)施工合同
修缮、装饰、绿化等项目有施工内容时选用
7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新建房屋构筑物时选用
8
培训服务合同
学校委托外单位培训时选用
9
补充合同
签订补充合同时选用
二、选用示范文本的有关规则
(一)根据《郑州大学体育学院经济合同管理办法》(郑体院[2023]78号)规定,签订经济合同时,没有国家或行业标准文本的,优先采用学校制定的示范性文本。确需自拟非示范性合同文本的,由承办单位结合项目情况,按招标(采购)文件要求、投标(响应)文件承诺和学校规定起草合同文本。确需使用对方提供的合同文本的,承办单位应当根据洽谈情况认真核对合同内容,完善相关条款,必要时提交法律顾问审核。
(二)使用经济合同示范文本时注意事项如下:
1.合同示范文本格式、条款顺序不得随意更改;
2.合同示范文本内容及关键性条款,包括签约地点、交货地点、付款方式、质保期、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不得随意更改;
3.合同示范文本中涉及到的设备清单、技术参数、售后服务等内容必需与招投标文件保持一致。
(三)选用示范文本,合同金额在30万元以内的,可不进行法务部门的前置审核,其它审签程序不变;但如果会签部门审核认为合同新增内容有合法性问题,可要求走法务部门审核流程;30万元(含)以上合同按原审签流程进行。
(四)国家、行业或学校发布有合同示范文本,但合同承办单位未选用示范文本的,需提交书面说明,且需履行正常审签手续。
三、其他
(一)合同示范文本自2024年1月1日启用。
(二)合同示范文本已上传财务处下载专区,各单位自行下载使用。
(三)合同示范文本使用期间,学校将加强监督、检查,并收集使用反馈意见,发现问题及时修正。
财务处
2023年12月28日
下一条:郑州大学体育学院经济合同审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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